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貌端庄,无口吃;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
4、能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有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